郑州12355中心志愿者荣获“河南省优秀母亲”
2008-11-24 00:00 来源:点击:次
由河南省妇联、妇女生活杂志社等联合举办的第三届“感动河南十佳母亲”、“河南省优秀母亲”评选,结果日前揭晓,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推荐的志愿者隋桂英荣获“河南省优秀母亲”荣誉称号。
老家在山东的隋桂英1987年只身来郑打工,1992年与一位装修工结婚。没想到,丈夫移情别恋抛弃了她和未曾谋面的女儿小隋晨。母亲没有工作,只能靠拾破烂为生。从此,便开始了母女相依为命的艰难生活。
隋晨家境贫寒,电视机就是她家唯一的电器。正是这一小小电视成了隋晨痴迷戏曲的启蒙老师。隋晨一岁时,母亲无意中发现,每逢电视上有戏曲时,就会停止哭闹,安静地看起来,并高兴地哼起来。两岁多时,她开始跟着电视学唱豫剧,边唱边舞。渐渐地,隋晨把《花木兰》、《朝阳沟》等曲目唱得有模有样。三岁时,小隋晨看着《梨园春》说:“妈妈,什么时候我也能上电视啊?”走进梨园春成了小隋晨心中的梦想。
2001年国庆节这天,母亲带着3岁多的小隋晨来到位于东风路上的绿荫广场。广场上很多人在唱戏,小隋晨兴奋极了。妈妈对女儿说:“你不是想唱戏吗?跟着弦子唱唱看中不中。”小隋晨走过去唱了段“刘大哥讲话”,周围的戏迷和拉弦的师傅都说孩子唱得有板有眼,调很准。从此,去公园学戏成了母女俩生活的全部。两个月后,小隋晨上了河南电视台《梨园春》,而且拿了2002年元旦晚会的总分第二。
2003年秋,隋晨和妈妈来到郑州市金水区艺术小学。然而,隋晨没有郑州户口,5岁半不到入学年龄,而且付不起学费和生活费,要上学谈何容易。闫月平校长看着瘦弱的隋晨,亲切地问:“你都会啥?”,隋晨鼓起勇气,当场做了舞蹈动作“前桥”,一个、两个、三个……整整100个,让在场的人看呆了。闫校长决定破格录取她,并且学费全免。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隋晨在老师的指导下,辛勤的汗水换来累累硕果。2001年元月,她夺取了《梨园春》擂主;郑州市歌手大赛第一名;2004年,在CCTV全国少儿戏曲大赛上获得银奖;2005年,在中央电视台《东方儿童》“快乐现场”获“快乐杯”金奖、年终总结赛金奖;2006年,更是捷报频传,2月,在山东诸城市获得2006年春节晚会一等奖;3月,河南电视台“英雄年少”杯金奖;8月,山西卫视“超级少年”杯大赛金奖;5月,被评为郑州市“十佳少先队员”;12月,在中国儿童网上,被评为“好孩子”称号。
2006年,隋桂英带着女儿来到了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报名参加志愿者,并多次参加由郑州12355中心举办的“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公益晚会”、为郑州市未成年管教所少年犯献上“心灵相约 共享欢乐”2008新春联谊会等多项大型公益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