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4 09:16 来源:zz12355点击:次
骗局一
以问路、丢钱为由抢劫、诈骗钱财
□记者陈磊特约记者朱剑锋通讯员徐祥云
近期,在平舆县长途客运北站附近,连续发生两起以问路、丢钱为幌子,进行诈骗、抢劫的案件。
2013年11月27日下午4时许,在天津打工、家住平舆县阳城镇的农民李大成返乡回到平舆县长途汽车北站后,由东向西步行至平舆县疾病防控中心东100米处时,一名陌生男子与其搭话问路。趁两人说话之机,另一名陌生男子从后面控制其双手,搭话男子迅速将李大成衣服内的1800元现金掏走,并威胁:“如果报警就打死你。”随后,两人坐上路边一辆黑色轿车向东逃逸。
2013年12月16日下午2时许,刘伟(化名)在平舆县汽车北站大门口候车时,一名中年男子上来搭讪。两人随意聊天,相谈甚欢。过了不久,又过来一名男子,哭着问刘伟及身边的陌生男子是否捡到他丢的钱和银行卡,两人均摇头否认。看到丢钱男子难过的样子,陌生男子表示同情,并信誓旦旦地说自己真没捡到,可以将自己的钱包拿出来检验一下。丢钱男子顺势让刘伟也打开钱包检验,刘伟无奈地将钱包中的钱和银行卡都拿出来让其检验。丢钱男子分别检验了刘伟及陌生男子的银行卡,称并非自己的卡后就离开了。随后,同刘伟搭讪的那名陌生男子巧妙地套出了刘伟的银行卡密码后也匆匆离开。过了一会儿,缓过神儿来的刘伟感觉不对劲,慌忙到银行查询,发现自己的卡被掉包了,并且卡里13500元钱已被人取走。
案发后,平舆县公安局立即责成刑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两案展开全力侦破。1月15日,专案组民警经过连续多日的蹲点守候,在上蔡县城一KTV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5岁,上蔡县人)、刘某某(男,35岁,上蔡县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对2013年11月以来驾驶车辆在平舆县长途客运北站以问路、丢钱为由,实施诈骗1起、抢劫1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讯深挖,二人还供述了自2013年11月以来,在驻马店、周口等地实施诈骗作案10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刘某、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骗局二
以合伙开宾馆为由骗走百余万元
本报开封讯(记者张东)在个人创业初期,与人合伙最大的好处是双方各取所长,但若对合伙人没有充分了解就盲目投资,就有可能上当受骗。在尉氏县做生意的韩某就因为一时疏忽听了骗子的话,被忽悠走了100多万元。韩某报警后,尉氏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归案。
2013年11月24日,尉氏警方接到在尉氏县做生意的南阳人韩某报案,称其在尉氏县境内被人骗走100多万元。接到报案后,尉氏县公安局刑警五中队迅速组织民警对此案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与韩某是远房亲戚,两人商定在唐某的老家山东省曹县合伙开一宾馆,各自出资120万元。韩某于2011年12月9日至2012年1月11日先后将120万元现金交给唐某,但是唐某拿到钱以后迟迟没有音信。
韩某发现情况不对,先后向唐某要回现金12万元,剩余108万元怎么也要不回来,唐某在2012年4月藏匿。其间,韩某一直心存幻想,希望唐某能将剩余的钱还回来,但是始终没有消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韩某才报警求助。
办案民警立即围绕犯罪嫌疑人唐某展开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唐某近期经常在北京活动。今年1月14日,办案民警赶赴北京开展抓捕工作,经摸排确定犯罪嫌疑人唐某藏匿在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路一家快捷酒店内。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1月16日中午,抓捕民警在该快捷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唐某对自己以开宾馆为由,先后诈骗受害人韩某人民币共计108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尉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骗局三
以借车为由骑走电动车卖掉
本报漯河讯(记者薛华通讯员闫雅丽)1月22日,李某到漯河市公安局召陵派出所领回了被“借走”的电动车。得知朋友确实把自己的电动车卖掉之后,李某哭笑不得。
“我的电动车被朋友陈某骑走快两个月了,每次问他要他都有理由不还。上周我给他打电话,他说把电动车卖了。我现在出行都成问题,请警察同志帮我处理此事。”1月12日,李某来到漯河市公安局召陵派出所老窝镇社区中队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核实了李某电动车的型号和特征,多次到陈某家走访,均未找到其人。走访中,民警了解到,陈某16周岁,劳务繁重的父母对正值青春叛逆期的陈某无力管教,只得把孩子寄养到奶奶家。老人听说孙子惹了祸,便协助民警找到了陈某。
陈某见到民警,承认自己确实把朋友的电动车卖了,并在民警教育下写下保证书,保证悔过自新,不再行骗。
民警根据陈某的陈述,走访数家店铺,把已经被倒卖了3次的电动车追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