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8 10:24 来源:zz12355点击:次
明知幼儿园内铁制秋千有安全隐患,却没有及时修理加固,致使一5岁男孩在玩耍时被倒下的秋千砸伤致死。昨日,南召县检察院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对该幼儿园园长黄某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6月6日上午,南召县云阳镇培优幼儿园中班5岁男孩袁某在园内玩耍时,被倒下的铁制秋千砸伤头部,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南召县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袁某系被钝性物体作用头部导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
经查,2013年1月1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在经南召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开办了南召县云阳镇培优幼儿园,并自任园长。幼儿园里有一个秋千,起初为防止秋千倒下,园方用铁丝将其固定,时间长铁丝断后未再采取任何固定措施。该园在明知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这个秋千,致使发生该事故。
据主办该案的南召县检察院检察官刘林江介绍,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其主要特征是:客观方面,必须有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的事实;必须存在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必须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本案中,黄某作为幼儿园园长,在明知园内铁质秋千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最终致使5岁男孩袁某被秋千砸伤致死,应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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