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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要翻案:嫖娼而非强奸?

2013-07-21 09:54 来源:zz12355点击:

梦鸽、李双江与李天一(资料图)
勒索短信内容曝光
索要五十万

  李天一称与原告是非法性交易关系

  7月19日,李天一等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审,李天一母亲梦鸽作为监护人现身法院。近日关于受害女孩为陪酒女的言论,将此事再次推向了风口浪尖。

  媒体辗转获悉了提审的情况,李天一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并称事后曾给杨女士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并不存在轮奸事实。同时,李天一指出,事发后曾收到电话和短信,对方索要50万元,否则走法律程序并向媒体曝光。媒体随后联系到李双江方面,对方同意出示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通话记录和短信。

  李双江公布疑似原告方要求联系短信

  据知情人士透露,提审时李天一表示,事发后曾收到受害方的电话和短信。对方表示,女方的家长已经来了,希望李天一等五人每人赔付10万元,一共50万元,否则就告上法庭和通知相关媒体。李天一还表示,该电话都是来自于事发酒吧经理张某某,而李天一因为常去涉案酒吧玩,与张某某相熟。

  为此,媒体辗转联系到李双江方面,经长时间沟通,对方同意出示部分经过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通话记录。根据通话记录显示,在2月19日(案发两天后,同时也是杨女士向警方报案的日子)的通话记录上,一个“152”开头的北京手机号码在当天上午11点02分向李双江发送过一条短信,全文为:“李天一为首的轮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严重也很恶劣!我们本着对所有人负责的态度最后跟你联系一次,请你速回电话。否则我们不会拖过下午,要走法律程序。”

  原告是否“陪酒女”双方各执一词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天一曾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表露自己是陪酒女的身份。李天一问其为什么干这行,杨女士则表示“弟弟有病,父母身体不好,这个来钱快”。据介绍,女孩还透露自己是北航的一个大学生。不过,原告杨女士的律师20日在参加某节目时透露,受害人不接受自己是“陪酒女”的质疑,并称受害人是公司白领。

  另外,知情人士还表示李天一向其透露,他们在发生关系时并未争吵,也没有动过手,没有强加的意愿。而且在发生关系之后,李天一和同案另外一名被告一共给了女孩2000元。因此李天一否认轮奸,称二者是卖淫嫖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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