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9 15:13 来源:zz12355点击:次
7月1日起,郑州市在售的新建商品住宅,要到物价部门进行销售价格备案,开发商一旦违反相关规定,会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物价局获悉,开发商如果不按规定进行价格备案,或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物价部门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果在未备案的情况下销售了商品房,违法所得将予以没收,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依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进行备案后,如果开发商不标明价格销售商品房,物价部门将按照每套5000元给予处罚;商品房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将根据未按规定内容实行一套一标的在售房源实际套数,按每套3000元罚款处罚。
同时,如果开发商标示了已售房源价格,但未按标示价成交,物价部门可对每个项目处以50万元的罚款。
郑州市物价局提醒市民,下周一起,郑州新房销售价格备案将正式施行。执行该政策后,市民如果发现开发商存在未向政府备案、没有明码标价、标价与实际售价不一样等情况,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 郑州青少年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