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应对策略——贵州亲父虐女事件
2013-05-14 17:10 来源:zz12355点击:次
“2013年5月11日,贵州金沙,开水烫头、鱼线缝嘴、跪碎玻璃、针扎手指……当这些只有在《红岩》里才看得到的酷刑施展在一个11岁女童的身上时,你会有何感想?金沙县石场乡构皮村的小丽,饱受这样的虐待已达5年之久,施暴者就是她的亲生父亲。在接到报案后,当地派出所行拘了小丽的父亲,浑身是伤的小丽也被送进卫生院救治。目前,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这样的新闻几乎每年都会出现,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除了痛恨狠心的父亲、心疼无辜的孩子,是不是也该思考一下我们能做些什么人来有效制止这些悲剧的产生。为此,郑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心理专家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
1. 加强全民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保持心理平衡,创建和谐家庭。
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和受虐者在心理特征表现方面都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如果心理方面的问题解决了, 家庭暴力产生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小。因此, 家庭成员都要关注自己的心理问题, 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健全自己的人格, 这对于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在预防家庭暴力时,要注意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通过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查、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活动,向全民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提升全民心理素质,提高情绪管理能力。
2. 提高家庭成员抵御家庭暴力的能力。
在家庭暴力的实施过程中,受虐者往往不知道反抗,只知道容忍,无形中助长了暴力行为。所以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家庭暴力的能力,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作为家庭成员中遭受侵害的女性,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做到自尊、自信、自立和自强,珍惜和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学会和掌握妥善处理、化解各类家庭矛盾的知识和本领。当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学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护自己,勇敢地同家庭暴力进行斗争。
3. 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通过举办和开展各种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向全民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和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使家庭施暴者认识到,对家庭成员、亲属朋友施暴也是违法行为,也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摒弃封建的、旧传统的家庭观,树立平等和谐的社会主义家庭观。同时,通过法制教育,也使受家庭暴力受虐者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4.建立防范家庭暴力的社会综合体制。
提倡社会力量监督和控告各种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劝阻、制止和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要形成预防和制止婚姻家庭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同时,要建立多层次多机构的社会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建立必要的社会救助机构,帮助受虐者及时摆脱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