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0 10:57 来源:zz12355点击:次
律师:恶意泄露他人信息构成侵权
繁华地段85平方米住房每月仅需350元?这样的房子还不被疯抢?然而,各种租房电话不断,“房东”却不胜其烦,苦不堪言,原来,这条信息是被人恶意捏造放在网上的。在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市民该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恶意泄露他人信息,间接造成损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9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事件:拒做业务后,手机号被恶意发到网上
8日,网友“高原苍鹰”在洛阳信息港发帖“吐槽”最近遭遇的一件烦心事,因为拒绝做业务,公司负责人的手机号疑被对方以租房为由,发布在赶集网上,从那之后手机响不停,让他们不胜其烦。
9日,记者联系上了网友“高原苍鹰”,她姓陈,是洛阳科成钼制品有限公司的员工。
据陈女士介绍,4月26日下午,公司总经理张位敏接到洛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的电话,业务员向其推销网站建设等业务,由于之前做过类似业务效果不佳,张位敏不愿意再做,但多次通话拒绝后,张位敏有些烦躁,与该电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
事情本来不大,但10分钟后,张位敏开始接到各种租房电话,从下午到晚上,手机几乎没有停过,张位敏表示“头都大了”。
“太奇怪了,我们公司位于宜阳县,在洛阳市西工区根本就没有房子。”张位敏说,随后在网上查询发现,有人以他的名义在赶集网上发出“优秀房源,因为出国腾出一套房”的信息,户型为85平方米,位于西工区繁华地段,仅需要350元/月。随后,张位敏删掉网上信息,但租房电话断断续续没有停过,4月28日,以他名义发出的租房信息再次上网,月租改为700元/月。
说法:网上发布虚假出租信息无障碍
“不跟你做业务也不能这样啊,电话号码已经用了11年了,很多业务联系需要,要不然真的想换号码了。”张位敏表示,由于骚扰电话过多,客户打过来总是占线,令他错失了17万元的订单。一气之下,员工陈女士将该电子科技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以同样的方式公布在网上,不过几个小时后删除。“在赶集网上发布租房信息,只需要注册账号就行,租房信息、个人电话、姓名等完全不需要核实,如果想给对方制造困扰,很容易。”
9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陈鑫,他表示对方将其信息泄露,他也收到了很多求租“热线”,烦得不行。随后,以电话里不方便多说为由,挂断电话。
律师:
恶意泄露他人信息构成侵权
随后,记者与赶集网客服取得了联系,该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分类信息网站,赶集网可以免费发布很多信息,开放、便捷是其优势,但也因此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比如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得到完善的核对。为了平衡这种关系,网站建立有删除虚假信息的“绿色通道”,被骚扰者可通过通道及时将虚假信息删除,或者拨打赶集网客服电话010-59013666转4,系统会自动删除该号码在赶集网发布的所有免费信息。
那么,在网上恶意泄露他人信息,间接造成损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9日,记者联系了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家栋,他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种侵权行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位敏的信息被泄露,收到许多骚扰电话,甚至因此接不到客户订单的电话,对方已构成侵权。同样,张位敏把别人的手机号发布到网上也构成侵权。
李家栋律师介绍,由于此类案件取证比较困难,作为被骚扰者,应注意做好证据保留,比如保留通话录音,确定因此受到的损失等,以备维权所用。青少年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