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9 09:43 来源:12355点击:次
3月23日,河南周口项城市李寨镇油许村3个孩子溺水身亡。
4月2日,广东东莞常平镇一个5岁半的女孩吃下扣子卡在了喉咙里,12个小时后才被手术取出。
4月6日,广西柳州发生一起悲剧,父亲在书房上网,却不知在卧室玩耍的8岁女儿已经坠楼身亡。
……
这些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情,让人痛心不已。有些意外可以避免,可那些伸向孩子的黑手,却让人防不胜防。有关专家表示,我国是世界上未成年人最多的国家,尽管已经有一些专项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但整个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还没成体系,现在应该结合社会发展和儿童保护的实际需要,对相关法规进行修订。
编辑絮语
在编这篇稿子的过程中,脑子里一直萦绕着一件事:有记者问为什么美国格外重视校车安全,总统回答“我们不知道哪辆车上的孩子,将来可能成为总统”。
是啊,谁能知道我们身边的哪一个孩子将来不能成为总理、将军、科学家?
在国外,虐待儿童的行为是法律的高压线,美国早在1974年就通过了《虐童防止与处理法》,对虐待儿童罪名的认定、惩罚和救济措施都做了详尽的规定。日本也在2000年通过了《防止儿童虐待法》,并不断予以修订和补充,确保儿童免受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成员的虐待。而在我国,这些仍然是一条虚线,定性模糊,处罚疲软。
我们都知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今天的孩子,就是明天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苗”壮则国强。那么,我们如何让幼苗长成参天大树呢?那就是改变我们在儿童权利保护上一直落后的现状,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健康、幸福的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平安成长。
被棍棒式教育
案例 :小生命丧于亲妈手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首《静夜思》是我国唐代大诗人李白的名作,游子们常用该诗表达思乡之情。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首明白如话、朗朗上口的小诗,却成了一个幼小生命被剥夺的“理由”。
小诺(化名)文化不高,但深知只有念书才能改变人生,她把两个儿子送进幼儿园,自己在家教3岁的小女儿数数、念诗。3岁的孩子本来就只能咿咿呀呀地学,所以,女儿的表现无法令小诺满意,小诺就会“打打小手心、拍拍小屁股”,让女儿多长点记性。
2012年3月29日下午,小诺教女儿念诗,在读“床前明月光”时,女儿怎么也接不上下一句,她就用力在女儿头上拍了几下,并反复多次。当天晚上,小诺发现女儿有些不对劲儿,嘴唇发白、口喘粗气,但因为家里经济拮据,她就想再观察一下,等天亮了再说。可等到天亮,一切都晚了。法医鉴定报告显示:女孩头部遭多次持久拍打,致颅内大量出血……
一个小生命就这样凋谢在亲生母亲的手中。这件事发生在浙江。
画外音
河南省妇联12338心理志愿服务团团长刘金洋说:“‘棍棒式’教育对孩子负面作用多过正面,不少孩子为了逃避父母的打骂,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虽然孩子死在母亲的手里是罕见的极端个案,但这也给家长提了个醒,一定要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不要让这类悲剧重演。不少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找不到合理的对策,过度焦虑,导致采用简单粗暴的极端方法。孩子出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家长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时,应当求助教育学专家或者心理专家。‘棍棒式’教育容易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反而不利于行为的改正,是绝对不可取的。”
案例 :噩梦中仍被父毒打
“爸,我听话,你不要打我,不要打我……”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但在新乡某公司工作的张亮(化名)梦中还会出现当年被父亲毒打的画面。每每从噩梦中醒来,张亮都是心有余悸,一身冷汗。儿时被打的情景像放电影一样,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被父亲打骂成了张亮的必修课。“我那时候也确实淘气,父亲脾气上来了就拳脚相向。”直到有一天,已经上三年级的张亮被班主任老师无意中看到他后背上的累累伤痕,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女老师落泪了,她求助媒体,把事情曝光。后来,张亮的父亲被劳教了3年。
“那些伤都是我爸用棍子打,或者是用皮带抽的。打我的时候他一脸疯狂,根本就不留情面。很长一段时间,我背部疼得厉害,睡觉时只能趴着。”张亮说,那时的遭遇在他的心头刻下了很深的伤痕,他的性格内向,不愿意和他人交流,而且很容易自卑。
被性侵
披着人皮的“狼”代课老师
在省豫北监狱服刑的王某很孤单,很少有人愿意和他搭话,同犯看他的眼光也是鄙夷的。这让他每天不得不缩在角落里,尽量不被别人注意。
不怪他人鄙视,王某的罪名连他自己也难以说出口,他因强奸罪和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曾经是某小学的代课老师,被他侮辱的都是他的学生,一群天真无邪的小姑娘。
2008年的一天,放学回家的小玲无意中对妈妈说:“我们那个王老师好坏,他欺负我们班里的小丽了,还威胁她不要说出去。我和小丽是好朋友,她偷偷告诉我了……”小玲的妈妈是个有心人,听女儿说完,立刻联系上小丽的妈妈。王某这个禽兽老师的面目被揭开了: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王某打着辅导功课的名义,把六七名女学生骗至办公室、教室等场所进行奸淫、猥亵。女学生们被欺负后,在王某的威胁下,不敢声张。
儿童遭受性侵犯的案例不仅仅是这些,近3年,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共受理24起猥亵儿童案件,平均每年8件。
有一个两岁的女孩,刚会说话,妈妈在院里洗衣服,小女孩就跑到邻居家玩。因为是夏天,女孩穿得较少,男邻居产生冲动,对女孩进行了侵犯。孩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回来也没有马上告诉母亲,但总是说疼,后来母亲意识到孩子被侵犯才报警。
还有一个5岁的女孩,平时被父母托付给20岁的表叔照看。这个表叔带小女孩去小花园玩的过程中,对小女孩进行了侵犯……
画外音
小学四年级下学期《品德与社会》的一个章节中,要求学生用红颜色的笔标出身体上不能被陌生人触摸的部位。在本章节的最后,还有法官阿姨的提醒:你知道吗,在你们拥有的权利中,身体的权利是最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必须要时刻牢记:你们的身体属于你们自己,如果有人对你们的身体进行侵犯而令你讨厌或者你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那你就要大声呼喊:“不!”“住手!”即使有人警告或威胁你,要你保守秘密,你也不要害怕,应该尽快告诉你最信任的成年人。
被拐卖
拐卖他人的孩子也毁了自己的孩子
“我是害人又害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提起自己的孩子,刘某眼泪汪汪的。
刘某和丈夫以抱养孩子为名,先后将来自四川省射洪县、平武县、三合县的3名男婴抱走,然后又以每个孩子一万元的价格卖出。此后,这对夫妇的行为更加疯狂,他们窜至某矿区,将一家刚出生4个月的女婴抢走,以3000元的价格卖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刘某夫妇被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4年。
刘某夫妇入狱后,他们的一双儿女流浪在外,无人照顾。目前,在省焦作监狱的协调下,这对姐弟被送往新乡特殊儿童救助中心生活。
“都是我利欲熏心,拐卖了别人的孩子,却毁了自己的孩子……”对自己的所做所为,刘某后悔莫及。
据了解,今年3月1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云南、河南、福建、河北、贵州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解救拐卖儿童行动。当晚,我省以洛阳、安阳、商丘为主战场,同时辐射周边多地,开始抓捕解救行动,共抓获涉嫌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55名,解救被拐儿童24名。就是在这次行动中,抢走曹某孩子的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刚刚在俺家东边水泥路上,从一辆黑色轿车上下来一个男子,把我5岁的女儿抢上车往北跑了。”今年1月23日17时50分,民权县110接到老颜集乡颜南村村民曹某报警。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老颜集派出所组织警力沿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追击,附近的派出所民警设卡拦截、沿路巡逻,搜寻可疑车辆。5分钟后,民警找到嫌疑车辆并对其喊话。该车加速逃走,民警驾车追击,犯罪嫌疑人驾车逃至土路时,由于路滑,撞在桥墩和树上,致车辆损坏,犯罪嫌疑人弃车逃跑,女童被解救。3月1日夜,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
画外音
全国政协委员段祺华、陈幼平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虐待儿童罪”。
据段祺华介绍,有研究表明,儿童幼年时遭受的心理创伤,如果没有经过有效干预,可能会影响其一生。我国现行刑法中只有虐待罪,而没有“虐待儿童罪”。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只有原则性规定,而无惩治性规定。他认为,“没有惩治性规定的法律,是没有威慑力的”。
段祺华认为,应加强对14岁以下儿童的保护。家庭内部严重虐待儿童的情况也应受到“虐待儿童罪”的规范。他建议在刑法中增加针对侵犯儿童身体健康、人格尊严、变相体罚及其他侮辱儿童等行为的相关处罚条款。其中,犯罪主体可为任何人,犯罪客体则包括儿童的身体健康、人格尊严及心理健康等方面。
陈幼平建议,将发生在家庭、学校、医疗机构等任何领域的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统一纳入“虐待儿童罪”,并应将虐待罪纳入国家公诉案件范围,以保证司法程序的及时介入和对案件的有效司法干预。此外,他认为针对儿童遭受暴力的案件,需要强制报告制度的设定,规定教师、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等与儿童或儿童工作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一旦发现儿童遭受暴力,应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郑州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