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焦点】
目前,人们都会认为对学生体罚等侵犯学生身体健康权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却很少有人注意老师对学生的这种软处罚——语言伤害和教育方式不当,这种软性伤害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在这起学生遭受语言暴力和教育方法不当导致的伤害事故中,代理律师克服了人们包括法官对语言暴力伤害认识的不足,克服了取证工作的困难,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14岁的东东是北京某重点学校学生,这所学校设有小学部和初中部。东东小学一入学就在该校就读,在母校里,东东收获了知识和友情,但是也留下了永远摸不去的伤痛,直到今日,他都走不敢靠近校门外的林荫道,不愿意看到母校的消息,甚至在大街上看到了旧日的校友,也会让他的心情低落好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让他再也不愿回首往事?
2000年,东东上小学一年级时,还是个活泼开朗、兴趣广泛的孩子。但是2004年9月上五年级以后,一件小事彻底改变了东东的性格。
一天课间,东东和同学小岩互相闹着玩,玩着玩着小岩突然急了,打了东东两拳,东东也还手打了他。小岩哭了,东东走过去向他道歉,小岩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班主任丁老师,丁老师就批评站在讲桌旁的东东。东东解释到:“我们是闹着玩呢,他急了,先打的我,我也还手了。”丁老师当着全班同学问小岩:“东东是怎么打你脸的。”小岩就在东东脸上打了一巴掌做示范,老师问全班同学:“这是扇人耳光!是闹着玩吗?”全班同学齐声回答:“不是。”东东想解释不是这样扇的,是用手胡噜的,已经道歉了。可丁老师根本不给东东解释的机会,就让东东买营养品赔偿小岩,还当着全班同学说:“如果人家的脸被打坏了,要整容还得花好几百呢,让你花二三十元就够便宜你的了。”当天晚上回到家中,东东把事情告诉了妈妈。东东的妈妈患有甲亢性心脏病,身体非常不好,几年前就因病不能上班了,一直在家休养,而爸爸那天工作又很忙,下班很晚,就没有买成营养品。妈妈嘱咐东东一定要向老师解释一下原因,并且记下了小岩家的电话和地址,准备去看他。第二天东东一来到班里,丁老师就问:“东西带来了吗?”东东说:“我妈妈有病,爸爸回来太晚了,商店都关门了。”丁老师马上强硬地说:“你别找借口,我要给你家长打电话。”说着就给东东的妈妈打电话,问昨天的事东东说了吗?妈妈说:“他和同学闹着玩。”丁老师马上说:“他不说实话,他说是跟人家逗着玩,谁能给他做证。你们家孩子不服管,以后我不管了。”妈妈急得在电话这边直哆嗦,一再劝老师别生气,表示一定要好好地批评自己的孩子,并向老师解释昨天没能买成东西的原因。丁老师说:“那就让他爸爸下午把东西送来吧。”回到班上,丁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冷嘲热讽地说东东:“我让他给他妈打电话,他说他妈还睡觉呢。你妈是什么人物啊,你妈是慈禧太后啊。”当时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起来。
晚上爸爸赶紧给小岩家打了电话,开始是小岩接的电话,爸爸问了问小岩的情况,问了他家的住址,并说要带他到医院去看看。后来小岩妈妈接过电话说:“没事,一个小手能打成什么样啊,不用去医院,以后认识您家还让小岩去您家玩呢。”爸爸说东东的妈妈病了没来得及买东西去看孩子,小岩妈妈说“您千万别买东西来,先照顾您爱人吧,如果您要是拿东西来我也让您拿回去”。爸爸在电话里再三向小岩的家长道歉。本已为事情就这样圆满解决了,两个孩子仍然是好朋友。但是没有想到第二天早晨刚一进班,丁老师就追过来指着东东问:“你的东西带来了吗?”东东很害怕地说:“没有,我妈病了。”上课时,丁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声嘶力竭地说:“东东我告诉你,你让你妈你爸写条,以后你要是让人家欺负了别找我,我不管。”小岩马上举手跟老师说:“昨天东东他爸爸给我们家打过电话了,没事了。” 不知道为什么,丁老师并不罢休,日后每次看到东东都问东西买了吗。上课时还当着全班同学说:“东东我告诉你,最晚明天你给我把东西带来。你们大家听着,他不服管教,以后你们谁也不许跟他玩,如果谁跟他玩,他打了你们我不负责。”据后来东东自己讲,他当时听丁老师说完后非常生气,我已经跟老师说明了,为什么老师这样对待我,还让全班同学不跟我玩,真不想上学了。而且丁老师还多次在全班同学面前对东东冷嘲热讽,答对了问题就说他出风头,答不对就狠狠批评他,考了相同的分数,老师就给其他同学评“良好”,却给他评为“合格”。
他想不通,怎么也想不通,终于他幼小的心灵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磨,在他与小岩打闹事件的一个星期后,就开始半夜惊叫,恶梦不断,眼神充满着恐惧。家长发现他全身是汗,脸色非常难看,马上带他到儿研所的专家门诊就诊,当专家了解了情况后诊断为心理障碍。听了大夫的话家长就像做梦一样无法接受这一事实。想想一周来上午下午丁老师见了东东就没有好气,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不是说这个就是说那个,做对了也说他,反正怎么都是不好。当医院的专家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多天自己扛着,不跟家长说呢?”他说:“因为我爸工作忙,我妈的身体不好,丁老师这么说我,还说我妈,我不想告诉他们,我怕我妈生气犯病。”
事发后家长把丁老师对孩子造成伤害的行为以及孩子的病情反映给了校长。学校的几位领导来家里看东东,表示该看病看病,药费由学校全部承担,丁老师因此被调离教学岗位,后来被调离该学校。
身体的伤口痊愈后还会留下疤痕,更何况在幼小的心灵上投下的阴影,这不是短时间能消除的。之后,回龙观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儿童医院等多家权威医院均诊断东东为心理障碍,表现为上学恐惧、厌学、焦虑、兴趣减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理医生认识到东东是在学校受到的伤害,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才是治疗病情的关键因素,因此特地邀请学校的三位老师到心理门诊,告诫他们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但是这并没有引起学校足够的重视。在之后的近四年时间里,东东一直依靠药物治疗,但是身体状况并没有随之好转,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心理障碍身体抵抗力下降导致EB病毒感染,在病毒的折磨下,东东几乎无法吃饭,吃了就吐,总想睡觉,精神状态非常不好,脸色也非常难看。任何兴趣都没有了,甚至电视也不看,电脑也不玩,已经考了六级的手风琴也不拉了,恐惧上学。EB病毒可以导致多发性脏器的损害,可诱发多种疾病,又可致癌。现在东东毫无一个14岁男孩应有的天真活泼,家长终日面对一个死气沉沉的孩子欲哭无泪。
就在病痛的折磨下,东东升入了初中,仍然在这所学校。家长原本以为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就到此为止了,没想到东东在升入中学后,老师仍没有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从小学阶段的侮辱讽刺变成了忽视冷漠、不闻不问、放任不管,各科老师都不要求他,甚至交上的作业也不给判,在家长反映问题后,作业才给判了,但是写错了地方老师给判对。老师这种放任不管的教学方式让东东感觉自己被忽视了。一次他利用自己会拉手风琴的特长,为班里合唱比赛伴奏,那些天他每天放学后在自己家里练习,中午有时在学校吃饭,利用午休时间排练,这样做就是想让老师知道自己可以把事情做好,希望得到老师表扬。而老师非但没有一句鼓励的话,反而说“他就是这样爱显摆自己”。所有的一切,让东东觉得上学太没意思了,感到在学校里得不到老师的关爱,更得不到鼓励。家长也多次向学校反映,但是学校一直为老师开脱,最终导致东东坚决不去上学。
【办案经过】
东东病发后三年的医疗费都是学校支付的,但是第四年学校却拒绝再报销了,而且东东是说什么也不肯去上学了。他还需要继续治疗,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在这种无助的情况下,家长来到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求助,此时家长已经咨询过一些法律人士,“管孩子还能管出精神病?”这是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我刚刚接手时,意识到这个案件反映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而很多人对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关注得很不够。我认为证据是最关键的,首先指导家长取证,东东的十几名同学都写了证明,证明学校在教育方式上存在的问题,同学的证明与东东陈述的事实是一致的,接着我让家长提供损害后果方面的证据。
在进行了充分的取证和材料准备工作之后,我到海淀法院立案,并帮助家长申请了缓交诉讼费。在开庭前,得知学校已经聘请了律师,考虑到这个案件的特殊性,原告的诉讼请求大部分是将来治疗需要的费用,而现在并未发生,法院很可能这次判决不会支持。东东的身体心理伤害与学校的教育方法不当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一点已经向多家鉴定机构和权威医院咨询,均答复无法进行鉴定,而且鉴定过程将对东东构成二次伤害,因为需要让他回忆那些他不愿提及的痛苦。鉴于这些困难,我和关注此案的同事都认为调解结案是比较好的办法,于是,我们努力和学校律师沟通,对方并不反对调解,还让家长提出调解方案,没想到我把家长希望赔偿的数额告诉学校律师后,他态度又变得非常恶劣,认为家长把孩子当成摇钱树,坚决不同意调解。于是我又做了充分的开庭准备工作,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开庭时被告律师又主动提出调解解决,抓住这一时机,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三四个回合,双方终于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学校赔偿东东10万元。我对这个结果比较满意,因为原告的证据并不扎实,如果法院判决,风险较大。
【分析与建议】
一、学校的教师教育方法不当。
学校教育在塑造健全人格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良的教育将阻碍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东东入学后,学校没有采取正确的教育的方式,对东东冷嘲热讽、忽视、冷漠、不闻不问,各科老师都不要求他,甚至交上的作业也不给判,在家长反映问题后,作业才给判了,但是写错了地方老师给判对。即使是成年人也都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得到别人的肯定,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小孩子都是希望老师表扬自己的。由于未成年学生认知水平尚浅,缺乏自我意识。他们对自我的认识与评价是根据成人的态度来确定的。因此,一旦遭受到老师的批评冷漠时,往往不能进行良好的自我调节,而失去信心,产生否定自我的消极情绪。教师作为专业的教育工作者,应当掌握未成年学生的心理特点,善于发现学生的长处,为其创造施展才能的条件,使他们不断获得成功,并及时给予鼓励。对待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教师要加以关爱,宽容地对待他们的错误和缺点,决不能歧视,也不能冷漠视之或放任自流。要善于捕捉学生的优点,给予适度的肯定,用信任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使学生始终处于被关心、爱护、尊重的氛围中,以缓解心理压力。如果学校能够用这种方式对待东东,也不会给他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后果。
二、不正当的教育方式给东东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果
东东原本是一个活泼可爱、兴趣广泛、聪明、有礼貌的孩子,但是自从遭受了老师长达一星期的羞辱、刁难后,当时才10岁的东东无法承受巨大压力,开始出现半夜惊叫、恶梦不断的症状,经诊断为心理障碍。后来多家权威医院均诊断为心理障碍,表现为上学恐惧、厌学、焦虑、兴趣减退。发病后,东东一直依靠药物治疗,病情经常发作,毫无一个14岁男孩应有的天真活泼,家长终日面对一个死气沉沉的孩子欲哭无泪。而这一切都是由于不负责任的教学行为造成的,学校应对东东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学校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
目前,人们一般都会认为对学生体罚等涉及学生身体健康权的处罚是违法的,但却很少有人注意老师对学生的这种软处罚——语言伤害和教育方式不当,其实这种不是暴力的“暴力”同样是法律所禁止的。
虽然是学生受教育者,老师是教育者,但二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学校和老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得歧视或侮辱学生等都有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对学生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力戒简单粗暴。热爱、尊重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地耐心帮助。
所以,老师对学生许多不良的语言实际上是一种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也许有人认为这只是口头说说而已,说完就完了,也不像打学生这样的严重。这是一种误解,语言同样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同样有可能触犯法律而面临法律的追究。
用侮辱、冷漠忽视、不闻不问的方法对学生的进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会起反作用。因为小学、初中的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对自己的评价往往来源于老师的看法,老师的许多带有侮辱性的语言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灵打下深深的烙印。这些情绪有时连作为成人的教师们都承担不起,那些心灵更加脆弱的孩子们如何承受得起呢?
如果孩子生活在批评中,他便学会谴责;如果孩子生活在敌视中,他便会争斗;如果孩子生活在恐惧中,他便会忧心忡忡;如果孩子生活在鼓励中,他便学会自信;如果孩子生活在受欢迎的环境里,他便学会关爱别人;如果孩子生活在友谊中,他便会觉得生活在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里。
作者 赵辉 系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